2017年,陈先生及其15名工友在光明区光明街道某公司为老板张某打工。2017年6月,张某因经营不善,拖欠了陈先生等16名员工共26万余元工资,光明区劳动部门前往该公司介入调查,要求公司尽快支付欠薪。公司老板张某拒不出面处理拖欠工资事宜,随后“跑路”并断了任何联系。劳动部门立即引导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并依法启动欠薪垫付程序先行垫付员工部分工资约9万元,帮助劳动者解决燃眉之急。
经调查,光明街道某公司负责人张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有欠薪逃匿的嫌疑。2017年7月,光明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光明公安分局立案处理,光明公安分局随即启动追逃程序。历时5年追逃,2022年2月,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在光明区民警陪同下到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清缴欠薪垫付款及罚款2万余元,并还清了所欠的全部员工工资。陈先生及其工友从四面八方赶到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领取欠薪。大家拿到工资后,连番感谢政府部门的帮忙,并分别向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和光明公安分局赠送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