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承包人、班组长以讨薪为名捆绑追讨工程款和恶意讨薪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纠纷处置工作中最突出的难点和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建筑领域用工环境。为着力破解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纠纷处置中的难点和瓶颈问题,海珠区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违法企业与不良班组通报机制,对游离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之外的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公示。
一、建章立制,规范不良班组的认定程序
区人社、住建、水务等部门共同制定了《海珠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企业与不良班组通报机制的方案》,定义了“不良班组”6种不良行为情形: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违法分包、转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明确了纳入前认定部门履行约谈、告知的义务,被纳入单位也有申辩、异议的权利,以及纳入后有相应移除条件和程序等措施。
二、建立不良行为信息数据库
将承包人非法讨薪、违法讨薪等不良行为纳入数据库管理并定期进行公布,有利于改善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环境。2020年,区人社局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不良信用数据库。到目前为止,该数据库已录入不良行为的班组长、承包人等信息数据达30余条,违法企业9家。
三、政企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不良行为
为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不良班组”和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今年3月,区人社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对被认定为“不良班组”和违法企业的名单进行挂网公布、公示,让更多建筑施工企业全面了解掌握该区工程建设领域“不良班组”和违法企业名单信息,从源头上减少企业用工风险。同时,名单纳入区工程建设领域的信息平台-“建筑港平台”合作,方便全区在建工程项目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查询、甄别和核查“不良班组”,从而扩大“不良班组”影响力和警示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