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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健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2 10:18:55

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加强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现就健全全市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适时会商解决问题

  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小办”)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欠办”)根据工作职责,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动工作会议,加强分析研判,通报联动工作开展情况,会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督促各相关小组成员单位做好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欠账和欠薪的有效治理。

  二、依法处理投诉,推动信息互联互通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依法处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并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市中小办及成员单位在受理或处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投诉中,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的或者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导致欠薪问题的,及时通报同级治欠办。市、区治欠办及成员单位在处理欠薪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欠薪是由于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导致的,及时通报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针对重大案件,开展联合督查督办

  各单位要强化沟通协作,对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案情复杂的案件,由市中小办和市治欠办开展联合督查督办,发挥各单位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快速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清欠资金要优先用于清偿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四、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追究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深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