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2〕7号)有关规定,我局对我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梳理,形成了我市各在建工程项目应当缴存的工资保证金比例(见附件1),现予以公告。
请各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公布的项目应当缴存的工资保证金比例,在我局公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备案名单内自行选择担保机构办理工资保证金保函、保单等业务。后续,我局将按要求陆续公布在建工程项目应当缴存的工资保证金比例。
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项目应当公布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而未公布或公布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有误的,可填报《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反映情况表》(附件2),并发送至政务邮箱(zhenghl@hrss.sz.gov.cn),我局将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应当缴存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比例明细表(截至2023年3月27日)
2.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反映情况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