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市社保局: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出台实施,对涉企行政检查提出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近年来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12号)并结合本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本清单的基础上,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按要求对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维护,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