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转发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根治欠薪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20〕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普法宣传。各区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将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视频和宣传海报推送到街道、社区和企业播放和张贴,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发放宣传册、召开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全方面多角度宣传《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形成用人单位和农民工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措施落实。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为重点,将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用工实名制、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
三、加强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和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各区各单位要在2020年12月15日前全面清理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和在建工程项目,对发现的欠薪隐患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防止“小问题”引发大风险。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预案,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一旦发生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迅速介入,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执法和联合惩戒。各区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用好用足《条例》赋予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各类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企业信息。按照《深圳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约定的内容,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特此通知。
深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