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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人社发〔2018〕10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