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开展了2020年度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工作。此次共评估134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其中125家机构合格,9家机构不合格,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7日至4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58房,联系电话:88125235,电子邮箱:sznljs@hrss.sz.gov.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1.2020年度评估合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2.2020年度评估不合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