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社会保障 > 通知公告

关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心美健健康俱乐部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26 09:57:00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心美健健康俱乐部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田社区牛轭岭小区34号101

  经营者:苏文海

  经查,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心美健健康俱乐部存在未依法缴纳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现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深(龙华)社限令[2019]003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指令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未依法缴纳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截至2019年8月19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9823.39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单位财务账等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保机构(地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稽核科)补缴欠费本金9823.39元,滞纳金1444.61元,共计11268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19年8月19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缴交明细详见附件)。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强制征缴,并依法做出处罚。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稽核员:李吟、封越良,联系电话:2976351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