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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份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01 17:34:00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6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4〕17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48家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

  1.深圳上医中医馆

  2.运动康复门诊部

  3.深圳慈铭海松门诊部

  4.深圳固生堂中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罗湖湖润中医馆

  5. 南方科技大学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6. 深圳和康福门诊部

  7.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中央悦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

  1.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聚福健康药房、独树村健康药房、浪琴半岛健康药房、龙岗依山郡健康药房及公明市场健康药房等5家

  2.广东万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罗湖桥分店及南水分店等2家

  3.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西丽大勘分店、中兴人才公寓分店、圣淘沙分店、富通城分店、大王山分店、双拥分店、薯田埔分店及公明安心堂分店等8家

  4.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深圳)连锁有限公司西丽平山分店、石岩园岭分店及平湖守珍街分店等3家

  5.深圳市宝华药行连锁有限公司新安分店及德业新城分店等2家

  6.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民天虹分店、红岭岁宝药店、万佳春风药店、民治天虹分店、民乐万家分店、世纪春城分店、南湾万家药店、大鹏万家分店及松柏天虹药店等9家

  7. 深圳市民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梅林分店、学府分店、海珠分店及后海分店等4家

  8. 深圳市正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振兴分店及西乡分店等2家

  9. 深圳市永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黄贝二分店

  10. 深圳市兴福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11. 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留仙居分店

  12. 永康门大药房(深圳)有限公司

  13. 深圳市健润佳药房美丽三六五分店

  14. 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公明田寮二分店

  公示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联系人:杨先生,钟先生;联系电话:88123857,88123869;邮箱:zhcsz@szsi.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人才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问题的个人逐一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