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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20 14:53:00

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确保2015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5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深圳市2015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市开展的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目录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序号

  职业名称

  鉴定等级

  1

  营销师

  2-1

  2

  心理咨询师

  3-2

  3

  职业指导人员

  4-1

  5

  理财规划师

  3-1

  6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1

  7

  项目管理师

  4-1

  8

  企业培训师

  3-1

  9

  秘书   

  2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

  

序号

  职业名称

  鉴定等级

  1

  秘书

  5-3

  2

  营销师

  5-3

  3

  公关员

  5-3

  4

  保育员

  5-3

  5

  公共营养师

  4-2

  6

  理财规划师

  3-1

  7

  物业管理员

  4-2

  8

  客户服务管理师

  3-2

  9

  制图员(机械、建筑、电子)

  4-3

  10

  电子商务师

  4-2

  11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3

  12

  模具设计师(注塑类)

  3

  二、各职业报名时间安排

  (一)全国统考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

  报考工种

  考试时间

  316-26日(网上报名)

  327-43日(资格审核)

  营销师(2-1级)、心理咨询师(3-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

516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企业培训师(3-1)

517

  319-23

  理财规划师(1 )

516

  项目管理师(4-1)、理财规划师(3-2 )

517

  47-10

  秘书(2级)

516

  811-911日(网上报名)

  912-21日(资格审核)

  营销师(2-1级)、

  心理咨询师(3-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

112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企业培训师(3-1)

1122

  915-25

  理财规划师(1 )

1121

  项目管理师(4-1)、理财规划师(3-2 )

1122

  (二)全省统考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

报考工种

考试时间

  316-26日(网上报名)

  327-43日(资格审核)

  营销师(5-3)

516

  319-23

  秘书(5-3)

516

  41-55日(网上报名)

  56-15日(资格审核)

  公关员(5-3)、保育员(5-3)、公共营养师(4-2)、理财规划师(3-1)、物业管理员(4-2)、客户服务管理师(3-2)、模具设计师(注塑类)(3)、计算机网络管理员(3)

627

  518-28

  电子商务师(4-2)

627

  54-14

  制图员(机械、建筑、电子)4级)

74

  制图员(机械、建筑、电子)3级)

75

  615-715日(网上报名)

  716-21日(资格审核)

  保育员(5-3)、公共营养师(4-3)

919

  811-911日(网上报名)

  912-21日(资格审核)

  营销师(5-3)

1121

  915-25

  秘书(5-3)

1121

  914-1013日(网上报名)

  1014-23日(资格审核)

  保育员(5-3)、公共营养师(4-2)、理财规划师(3-1)、物业管理员(4-2)、客户服务管理师(3-2)

1212

  112-12

  电子商务师(4-2)

1212

  112-12

  制图员(机械、建筑、电子)4级)

1226

  制图员(机械、建筑、电子)3级)

1227

  121-10

  电子商务师(4-3)

201619

  三、其他事项

  (一)秘书(2)、公关员(5-3级)、计算机网络管理员(3级)、模具设计师(3级)仅允许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及参加鉴定。

  (二)报考的工种注明需要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考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报考资料,并按照报考条件的要求带齐资料在资格审核时间段内到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三)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核。

  (四)报名咨询电话:0755-89805511

  (五)报名地址:

  1.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原深圳技师学院外侧1

  2.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1

  3.福田区上梅林越华路10号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外侧1

  (六)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1.参加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科都合格的考生,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对外公布成绩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照片,3个月后拨打咨询电话:89805511查询证书办理情况,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办证回执领取证书(证书统一由省鉴定中心颁发,制证时间在3-7个月之间不等,具体时间以咨询电话查询结果为准)。逾期交照片的考生,制证时间自提交照片之日起顺延

  2.取证地址: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原深圳技师学院外

  侧1楼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鹏程报名点办证窗口

  3.办证要求:

  (1)提交照片。照片为持证人近期二寸正面直边免冠白底彩色光面相纸照,要求如下为 48毫米*33毫米,其中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包含头发在内),凡污浊、人像模糊、五官遮挡、佩戴眼镜、头像大小超出规定范围、一次性快照、翻拍、采用彩色打印机自行打印、背面为银色反光膜的照片均不予受理。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正楷字写上姓名、准考证号。

  (2)提交准考证原件。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统考网上报名系统预报名的工种提交在网站自行打印出来的准考证;非在统考网上报名系统预报名的工种提交现场报名时领取的准考证;补考的考生必须交最后一次考试合格的准考证。

  (七)其他报考及鉴定事项参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589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39号)。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201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