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5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局将组织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8个项目的深圳选拔赛及组队参加省赛,有关工作委托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以下简称“市职协”)及相关职业(技工)院校承担。深圳选拔赛按照世界技能大赛的技术标准和比赛规则进行,具体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由市职协另行发布。入选省集训队者,由我局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二、我局将联合市总工会举办深圳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竞赛项目分为职业技能竞赛和行业内竞赛两类,其中职业技能竞赛按照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竞赛职业(工种)、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由深圳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组委会另行发布。决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我局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三、我局将组队参加家庭服务业和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两项省级一类竞赛,有关工作委托市职协承担。参赛选手从深圳市第八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相关项目及以往我市同类竞赛优胜者中产生。
四、除上述我局组队参加的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和省级一类竞赛项目以外,其他省级竞赛项目我局不再统一组织参赛。若有其他单位组队参赛,可经过我局批准,代表我市参赛。
五、各区、各部门及行业组织拟主办本区、本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按照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和管理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的竞赛奖励政策。
六、除市、区(新区)政府及行业组织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外,各企业、职业院校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建立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和健全技能竞赛激励机制,积极开展企业内、职业院校内、校企之间、企业之间、院校与院校之间的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培养一支与深圳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特此通知。
附件1: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深圳选拔赛项目
附件2: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