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号)以及深圳市政府《深圳市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以下简称“深圳大赛通知”)的要求,在市政府和深圳市推进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各项竞赛均在进行当中。本次大赛宣传到位,发动充分,社会各界反应强烈,因此在竞赛过程中,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以及本市行业企业的要求,我市增加了部分竞赛项目。现根据竞赛工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在“深圳大赛通知”基础上,对竞赛项目及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调整:
一、我市承办的省级竞赛项目
由原来的1个项目增加为3个项目,增加项目为:
1.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深圳承办单位: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2.会展设计师
深圳承办单位: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二、我市组织并推荐选手参加省决赛项目
(一)增加项目
由原来的23个项目增加为26个项目,增加项目为:
1.化学检验工
承办单位:深圳市技师学院
2.汽车维修工
承办单位: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3.物流师
承办单位:深圳博伦职业技术学校
(二)增加承办单位的项目
广告设计师由原来的一个承办单位改为两个单位共同承办,增加的承办单位为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三、对往届本市竞赛优秀选手或行业选拔选手集训后推荐参加省赛项目(增加承办单位)
服装制作工由原来的一个承办单位改为两个单位共同承办,增加的承办单位为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
四、本市自选竞赛项目
(一)增加项目
1.收银员
承办单位:
深圳市零售业协会
中国银联深圳分公司
2.营业员、收货员,防损员,生鲜工
承办单位:
深圳市零售业协会
3.保安员
承办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4.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喷漆工
承办单位:
市交通运输委
(二)由于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的项目
1.手绣制作工(刺绣)
2.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调整后,省规定项目为26项,自选项目总数为39项。
深圳市推进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代章)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