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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发〔2022〕9号),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在我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另:按照《关于继续受理失业补助金申请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2022〕14号)要求,从2022年4月1日起,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均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延长受理时间,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补助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失业补助金申领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 问 —— 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多次申请吗?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失业补助金是国家为应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新增补贴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只能申领一次。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 问 —— 哪些情形要主动停领失业补助金?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主动办理停领失业补助金手续。

  • 问 —— 如果没有及时停领失业补助金会有什么后果?

    社保经办机构每月发放前将通过信息共享渠道主动比对失业人员的领取资格,发现出现丧失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主动停发,并依法追回多发的失业补助金。对情节严重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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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渠道

(一)线上 材料提供:自助渠道开通全流程,根据申请人填写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由本人扫描身份证上传信息。

(二)线下

Q&A

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答: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在我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的待遇包括哪些?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三、申请失业补助金可以多次申请吗?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失业补助金是国家为应对疫情出台的阶段性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只能申领一次。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四、申请失业补助金成功后,什么时间发放?

    答: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定的次月起按月发放,每月25号前到账。比如:经核定,王某的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间为7月-12月,那么王某收到第一笔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8月25日前。

五、哪些情形要主动停领失业补助金?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主动办理停领失业补助金手续。

六、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截止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按政策规定,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受理的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