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信息 > 通知公告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关于停止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人事代理部人才引进代理服务业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01 09:14:00

  深人社函〔2014195

各有关单位:

  我局已于2014331日起,停止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人事代理部(以下简称人事代理部)人才引进代理资质(包括代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代理在职人才引进、代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331日起,人事代理部不能与用人单位或个人签订人才引进代理协议,不能办理人才引进代理业务(包括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

  二、2014331日前,已与人事代理部签订人才引进代理协议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申报信息已从人才引进系统提交到人事代理部的业务,仍由人事代理部继续办理。

  (二)申报信息尚未从人才引进系统提交到人事代理部的业务(包括因为修改信息需要撤回重报的),应解除与人事代理部的代理协议,重新选择其它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代理机构名单见附件),也可选择单位申报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报。

  三、因与人事代理部解除代理协议,需要办理退费、退材料、系统操作、业务移交或咨询相关事宜的,请与人事代理部联系,或致电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人事代理部

  联系人:伍 箭;联系电话:8212281418926578762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虹云 ;联系电话:258565531892657859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2108370

  因业务调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