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0个,包括:局机关、市劳动监察支队、市仲裁院、市技能鉴定指导办、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事人才中心、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高训中心、信息中心、市考试院。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509.54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2.91万元,占10.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39万元,占8.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15.24万元,占81.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52.91万元。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下属单位出国组团1个, 参与出国组团7个,共16人次参加出国培训、考察等活动,具体开支内容包括开展海外人才引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培训、劳动监察执行培训、技工院校职业教育交流等方面的培训和考察活动。该项支出比上年同比下降63.6%。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1.39万元。
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根据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公务活动。主要用于局机关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接待上级工作检查指导和专题调研,接待兄弟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来深学习考察和业务交流。该项支出比上年同比下降46.0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5.24万元。
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一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价格标准,更新购置车辆2台,金额合计35.49万元。二是局机关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因机构撤并划入4台、按规定报废5台,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9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4台、执法执勤用车28台,其他用车7台。扣除更新购置车辆因素,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79.75万元,比上年同比下降13.94%,平均每辆3.48万元。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26.62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82.92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2.91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从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的计划动态调配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各单位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0.69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0.7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95.93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19.31万元。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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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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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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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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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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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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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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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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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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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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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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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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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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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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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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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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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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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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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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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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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数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