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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10 11:37:40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有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深圳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19〕59号)等要求,我局对2016年出台的《深圳市行业组织承接职称评定工作监管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起草了《深圳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深圳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2月2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812169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yjs@hrs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