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民意征集 > 民意回应

《关于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港澳台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0 16:04:00

  征求意见时间:2018830-913

  征求意见范围:社会公众

序号

姓名

意见

采纳情况

说明

1

成熟质

一、在国内就业的,必须参加国内国家基础社保。用人方也可为聘用方或聘用方符合国外相应国家法定条件的,可以同时参加国外的保险。此外,可以考虑国家社保给予相应人员的一定社保补缴时限,并鼓励国家社保外的执业保险、行业年金市场相互转认。

二、关于执业整体制度的改革建议

(一)聚合优化目前专业技术职务或岗位聘用、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构建以最大精简优化的全国国家执业网络登记及信用监管统一平台为核心的国家执业登记和监管一体制度,出台国家执业登记和信用监管条例,国家执业资格目录中的执业资格测评和执业登记规范交由合法竞争的全国范围社团,政府依法监管相应社团在内的执业市场。

(二)建议依法自由竞争组建社团,政府最简最优透明标准化体系统一市场监管,支持一业多会。构建以最大精简后依法动态调整的执业资格目录为核心的职场发展能力架构,对等准则全球互认。可以精简合并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委托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产业协会等,或直接取消予以市场化认可。学分银行建设可以国家执业登记为核心,并采取学术课程、实践成果的学分认可。

(三)国家构建全国国家执业网络登记及信用监管统一平台即可,对接个人数据中心的信用中国部分,并采取执业登记全程网络办理和网络电子证及短信验证。

不予采纳

一、深圳已有补缴社会保险的现成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含本《通知》涉及的人员)均可以进行补缴。

二、其余建议与《通知》内容无关。

2

景田

这政策只覆盖在深圳就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嘛?在广州的可以吗?

不予采纳

此政策的目的是为妥善解决在深圳市就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港、澳、台人员社会保险问题,广州等地就业的类似人员不在《通知》覆盖范围。

3

王叔

配偶和子女除了可参照本市户籍居民的相关规定参加我市医疗保险之外,能不能有教育方面的保障呢,比如参照本市户籍居民的相关规定入学之类的?

不予采纳

教育不属于人社局职能,所提建议与《通知》内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