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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4 09:17:00

  深人社函〔2018〕6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12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通知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并符合推荐条件中至少一项。我市将择优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数字经济、海洋科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高端芯片设计与制造、再生医学、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科研机构、企业。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7份。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超过40页。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需一式10份,并在《申报表》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应同时附PDF电子版1份,于5月18日(星期五)前报送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周宽山、宋林杉;电话:88121592、88128639;电子邮箱:zhoukuanshan@szhrss.gov.cn;联系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深圳人才园6049、6050室)。

  三、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申报材料应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我局将对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择优推荐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