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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法定劳动年龄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2.招用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验原件);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4.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