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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2.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3.缴纳租金的发票(需与租赁合同相关内容一致);
4.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5.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