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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5 16:20:56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管理,提高基地服务水平和培训质量,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8号)以及相关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度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评估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2年年度评估合格及2022年度新认定的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

  二、评估标准

  按照《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年度评估标准》(见附件1)执行。

  三、工作安排

  2023年度示范基地评估工作按照基地自评、现场评估、结果公布等3个环节依序进行。

  (一)基地自评

  各示范基地依据评估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自评。示范基地需填写《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评估申报表》(附件2)和《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评估标准》中的自评分数,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2月1日前将上述纸质资料邮寄或递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12室,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13714544370。

  (二)现场评估

  2023年12月22日前,我局将组织专家到示范基地进行现场评估。

  (三)结果公布

  2023年12月30日前,评估结果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未满足评估标准必备条件或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基地资质。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示范基地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认真对照评估标准,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按时完成自评并上交相关材料,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示范基地在政策把握、材料准备、表格填写等评审工作方面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三)各示范基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工作人员、专家存在行为不当,或不能公平、公正、公开开展评估工作的,应及时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评估标准

             2.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评估申报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5-82997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