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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社保缴费申请等业务的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30 18:09:58

各企业社保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自7月1日起暂停办理单位及个人2021年7月当月社保费提前缴费申请、趸缴登记等业务,申请结清2021年6月及以前月份社保费不受影响。

  待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我局将及时恢复有关业务办理。请留意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通知。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