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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且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发放稳岗补贴。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政策宣传,受理企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