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发〔2017〕8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明确提出“面向全国举办‘工匠之星’技能大赛”要求,结合深圳市产业特点和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依据《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市技能大赛的通知》(深组委〔2017〕1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7〕45号)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决定面向全国举办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电动汽车维修“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一)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行云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技术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竞赛组委会。
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电动汽车维修“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孙福金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赵忠良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温文华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
林良沛 深圳市坪山区委常委
成 员:朱 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余艳光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朱各英 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杨洲杰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党组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统筹和协调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电动汽车维修“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事宜。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余艳光 深圳市职业能力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谢宁波 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货运管理处处长
刘海波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副主任:吴映霞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李 瑄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黄向英 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刘海忠 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货运管理处副处长
容 胜 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主任
成 员:凌文浩、李勇群、徐文章、陈旭明、吴立新、
林晓丹、陈民、倪映玉、王巧荣、刘进新。
(三)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竞赛专家组、裁判组、赛务组、监督仲裁组、设备组和秘书后勤保障组。
二、竞赛时间、地点
本次竞赛时间为2017年10月,竞赛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竞赛组委会将在比赛前一个月公布竞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可通过深圳市坪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三、竞赛项目、标准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电动汽车维修。
(二)竞赛标准。
以电动汽车维修专项职业能力三级为标准,根据电动汽车维修岗位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并结合电动汽车维修行业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具体竞赛内容及要求详见竞赛组委会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z.gov.cn)及深圳市坪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的技术文件。
(三)赛程安排和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设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如竞赛报名人数超过初赛设备及场地最高承载能力(140人以上)则启动预选赛。
1.预选赛。预选赛以理论知识考核形式进行,预选赛成绩排名后取前140名进行初赛。
2.初赛。初赛以现场实际操作形式进行,初赛成绩排名后取前60名进行决赛。
以上环节中选手成绩相同的,用时短者排先。预选赛及初赛成绩不计入决赛成绩。
3.决赛。决赛以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动汽车故障诊断及维修任务,由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决赛成绩为理论成绩的30%加上实际操作成绩的70%,成绩相同的则实操成绩高者排先;若仍相同的则用时短者排先。
四、奖励办法
(一)授予荣誉称号。
1.决赛综合成绩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及工会推荐,按规定程序申报;符合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 (决赛人数少于50人的不予申报)。
2.决赛成绩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工匠之星”称号。
3.决赛成绩前8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
4.决赛成绩第1名的选手可根据《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深组委〔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申报深圳技能大奖。
(二)认定专项职业能力等级。
决赛综合成绩第1名且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专项职业能力二级,并核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二级)。
(三)核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决赛中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且最终排名靠前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级)。
(四)评定奖项。
1.设定奖项等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
2.发放奖金。第1名发放奖金5万元,第2至第3名发放奖金2万元,第4至第6名发放奖金1万元。
五、参赛人员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为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相关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从业人员;
2.深圳市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邀请参赛,受邀单位自行选拔并推荐1-2名人员参赛。
如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竞赛自动取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前。
2.报名方式:选手报名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报名表(附件1),多人参赛的可与竞赛组委会联系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前,选手需将报名表及其他报名资料以现场提交或邮寄的方式交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材料。
1.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电动汽车维修“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两寸免冠黑白证件照5张。
(四)资料审核地点。
联系人:倪映玉,刘进新(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755-83112087,0755-8311209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东)36 号鹏运大厦6楼办公室
六、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赛场提供的设备和工具不符合规定或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间不予受理;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有权对选手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裁决;监督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不服仲裁处理意见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赛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提请竞赛主办单位研究后做出决定。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由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电动汽车维修“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电动汽车维修“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