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管理站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中有关社保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对龙华管理站服务大厅业务用房新租赁办公地点进行功能区域划分,包括服务窗口改造、前后台功能区域划分。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四)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中标方须成立专项项目组,按采购方要求及时编制服务方案、平面图等资料,高效推进项目实施。
(二)严格按照约定内容、进度和标准完成工作,按期提交成果,并对成果质量全面负责。
(三)服从采购方现场管理,遵守机关单位施工规定,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四)本项目整体装修工程质保期不少于2年,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免费维修、更换及上门服务,接到报修后在规定时限内响应处置。
(五)采购内容详见“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管理站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报价单”(附件1)。
五、项目需求
(一)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竣工
(二)服务地点及办公面积:
1.服务地点: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号楼2层(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办公面积:1277.5平方米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4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及附件1内容自行测算,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事项。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材料一式四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简介;
(2)报价表(附件1);
(3)营业执照及公司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3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2,请务必注意部分内容需要手抄);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
(7)法定代表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最近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项目施工方案;
(9)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材料。
六、公告期限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4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公司将所需资料于2026年6月4日前密封送至我局(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御璟中心C座16楼1610室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1610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冯工,28017538
附件:1.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管理站服务大厅装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报价单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华分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