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3号)和《关于开展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22〕27号)政策精神,现对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推荐单位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单位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715室,邮编:518045,联系电话:0755-82997738)。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书面反映资料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身份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如推荐单位有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推荐单位公示名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