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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9-17 10:05:19

  一、 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0个,包括:局机关、市劳动监察支队、市仲裁院、市技能鉴定指导办、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事人才中心、第二高级技工学校、高训中心、信息中心、市考试院。   二、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1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625.18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6.42万元,占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8万元,占17.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80.96万元,占76.9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36.42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组团1个,局机关、1个下属单位参与出国组团5个,共10人次参加出国培训、考察等活动,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开展劳动关系调处、社会保障政策制定、资格考试管理、技工学校师资培训等方面的考察和培训等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07.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根据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公务活动。主要用于局机关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接待上级工作检查指导和专题调研,接待兄弟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来深学习考察和业务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0.9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一是按照当时国家规定的汽车配备价格标准,更新购置车辆1台,金额24.02万元。二是局机关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4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其他用车7辆;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公务车辆占38.89%,全年运行费支出456.94万元,平均每辆4.23万元。   三、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89.04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增加63.86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预算145.9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增加109.48万元。主要原因:2011年市人力资源局因公出国(境)预算145.9万元,因严格控制出国项目,经国家外专局审核通过的3个赴外国培训项目暂缓出团,故未完成2011年预算。2012年该项经费预算与2011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85.64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减少22.16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7.5万元。比2011年实际支出数减少23.46万元。   附表:   2011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2年预算情况表   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25.18   36.42   107.8   480.96   689.04   145.9   85.64   457.5   注: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数据。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