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鹏城英才计划”的意见》(深发〔2018〕10号),大力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6月20日之前提出意见,具体意见可在本栏目直接填写,或发送至sznljs@hrs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