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规定,我局对《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进行修订,形成修正案(草案)。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法规修订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就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有关单位及社会人士可在2020年4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收(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鉴定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政民互动>征集调查”栏目(网址:http://hrss.sz.gov.cn/zmhd/mydc/)在线提交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