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社会建设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2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服务周活动,并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总结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深圳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428号)
2.深圳市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联系人:华志辉,电话:82132821;电子邮箱:huazhihui@szhrs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