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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收益率,促进银行提升社保业务服务水平以及促进深圳经济发展,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参存银行评价激励办法》,已报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日
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参存银行评价激励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