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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工业设计师“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18 15:51:00

  深人社发〔2017〕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明确提出“面向全国举办‘工匠之星’技能大赛”要求,结合深圳市产业特点和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依据《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市技能大赛的通知》(深组委〔2017〕1号)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7〕45号)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决定面向全国举办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工业设计师“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一)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市设计联合会

  技术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竞赛组委会。

  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工业设计师“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孙福金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赵忠良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克雷 深圳市设计联合会会长

  成 员:朱 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余艳光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孙从争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

  中心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和协调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工业设计师“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事宜。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孙从争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

  中心主任

  副主任:吴映霞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李 瑄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廖学斌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

  中心副主任

  刘 振 深圳市设计联合会秘书长

  成 员:凌文浩 陆宝康 俞益飞 桑凤仙 林蔚 肖爱民

  (三)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竞赛专家组、裁判组、赛务组、设备组和秘书后勤保障组。

  二、竞赛时间、地点

  本次竞赛总体安排时间为2017年8月-11月,竞赛地点为深圳市。非深圳本地参赛选手竞赛期间住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交通和餐费自理。

序号

日期

项目

地点

1

815-920

线上报名及提交作品

 

2

923-24

初赛评选出60件作品

高训大厦

3

1015

决赛第一阶段

高训大厦

4

1016-22

20位选手参加企业

实训并制作手板

深圳知名企业

5

1118

决赛第二阶段

答辩

备选:高训大厦、南山博物馆、

深圳工业展馆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三、竞赛项目、标准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工业设计师。

  (二)竞赛标准。

  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水平的要求为标准,根据工业设计师岗位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并结合设计工业行业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三)竞赛安排和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设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其中决赛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1.初赛。初赛以提交作品的形式,考核设计创意和设计表现。根据组委会公布的竞赛作品题目进行创作。初赛成绩排名后取前60名进行决赛。具体提交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2.决赛。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实际操作。现场公布题目,以现场手绘

  和计算机绘图形式考核;以两项得分合计成绩排定名次,前20名进入决赛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为手板表现和设计答辩。决赛成绩为第一阶

  段成绩的30%加上第二阶段成绩的70%,成绩相同的则第二阶段成绩高者排先;若仍相同的则第二阶段用时短者排先。

  四、奖励办法

  (一)授予荣誉称号。

  1.决赛成绩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及工会推荐,按规定程序申报;符合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 (决赛人数少于50人的不予申报)。

  2.决赛成绩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工匠之星”称号。

  3.决赛成绩前8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

  4.决赛成绩第1名的选手可根据《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的通知》(深组委〔2017〕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申报深圳技能大奖。

  (二)评定奖项。

  1.设定奖项等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2名。

  初赛成绩前60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入围荣誉证书。

  2.发放奖金。第1名发放奖金5万元,第2至第3名发放奖金2.5万元,第4至第6名发放奖金1万元,第7至第20名发放奖金0.5万元。

  五、报名事项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1.凡年满18岁以上的全国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科研机构、各类院校(教师)以及自由设计师均可报名参赛。

  2.如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竞赛自动取消。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前。。

  2.报名方式:本次竞赛采用网上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选手须登录组委会指定网站http://www.szzx.org.cn,进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进行扫描,并与参赛作品和原创承诺书一并提交。

  (三)报名资料。

  参赛选手须将原创承诺书及参赛作品上传至指定网站(http://cn.mikecrm.com/qRv9wsD)。

  (四)报名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肖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512677,0755-82997728

  六、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有权对赛场违规选手的违规行为做出查处和裁决,监督仲裁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赛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向竞赛主办单位商讨后做出决定。

  七、其他事项

  1.决赛第一阶段的实际操作样题将于初赛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http://www.szzx.org.cn)。

  2.竞赛作品的最终所有权归选手所有。

  3.本通知的解释权归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工业设计师“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工业设计师“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2.深圳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工业设计师“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初赛赛题

  3.作品原创承诺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