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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在2014年第二批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中,林少红等10名考生(名单见附件)持虚假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参照《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
1、取消林少红等10名考生本次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成绩;
2、林少红等10名考生两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
3、注销林少红等9名考生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附件:1.取消成绩考生信息
2.注销证书信息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取消成绩考生信息.docx
注销证书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