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保证职业技能竞赛规范、有序开展,更好地统筹规划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根据《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第四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凡市级一类竞赛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同一职业(工种)的竞赛可2至3年举办一次,市级二类竞赛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自行确定竞赛的职业(工种)和时间,涉及资格证书的竞赛需发证主管部门书面批复才可筹办。
市级一类竞赛的职业(工种)为技术要求高、覆盖面广、通用性较强的职业(工种)或新兴职业(工种)。市级二类竞赛按照行业发展需求,确定竞赛项目。竞赛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经费、设备、场地和评定成绩所需的检测手段,配备熟悉本职业(工种)竞赛的管理人员,聘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的裁判员,其它要求按《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竞赛主题
2012年的竞赛主题定为“深圳市(区、行业)****(职业工种)职业技能创新大赛”,竞赛工种需体现创新、发展能力,紧扣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
三、其它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技能竞赛计划报备案工作,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下一年度的竞赛项目,以便做好全市竞赛工作统筹计划。
(二)关于创新赛制做法的建议,可附简要文字材料一并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单位)职业技能竞赛备案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联系人:李少岳,联系电话:25942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