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社发〔2012〕224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25号)以及《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12]99号)等文件精神,表彰和宣传在生产服务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授予张佩行等10名同志为深圳市第四届“技能标兵”称号;韩曙光等39名同志为深圳市第四届“优秀技师”称号。
希望受表彰人员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技能人才要以技能标兵和优秀技师为榜样,发扬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加强技术创新,为深圳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深圳市第四届技能标兵(10名)
2.深圳市第四届优秀技师(39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