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1-16 15:05:00

  深职鉴办〔20135

  为推进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以下简称“考评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员的工作性质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是对职业技能鉴定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定的人员。申请人被聘为考评员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一般情况下仅在业余时间从事考评工作,当次考评工作结束后由相关单位发给一定的劳动报酬。

  二、招聘考评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三年以上相应职业(工种)从业经历;

  (三)具良好职业道德。

  三、招聘职业(工种)范围

  本次考评员招聘包括摄影师等147个社会化鉴定职业工种、52个行业特有工种、 3个公共实训与鉴定一体化(试考)工种、以及今年拟新增开发的专项职业能力测评项目41个(详见附件1234)。凡符合考评员申报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均可自愿报名,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所需报名资料:

  1、《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最高)

  4、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均为最高)

  5、一寸红底像片二张

  上述234项均需核对原件收复印件,15项收原件。申请人需在2013731日之前到深圳市职协培训中心(市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1610室)办理申报手续。

  申请人可在深圳市职协培训中心直接索取《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表》(附件5)或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站(http://www.szhrss.gov.cn)下载表格。

  (二)资格初审

  由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核专业技术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需要和考评员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分类面试和初审。

  (三)培训及考核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评员理论培训考核以及实操培训考核。

  五、录用发证

  理论、实操培训考核通过的申请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发给考评员证。

  附件:

  1、考评员招聘目录一(社会化鉴定工种)

  2、考评员招聘目录二(行业特有工种)

  3考评员招聘目录三[公共实训与鉴定一体化(试考)工种]

  4、考评员招聘目录四(专项能力测评项目)

  5、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申报表

  (联系人:刘诗成,联系电话:82997901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